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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9-05 09:40:23
一、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待遇: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取得服务收入,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(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)。超过部分按3%征收率减按1%计算增值税。
政策依据:国务院令第810号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、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及16号公告,有效期至2027年底,部分条款全国统一执行,地方优惠需结合当地政策。建议企业与从业者密切关注政策动态,提前调整税务筹划与用工结构,确保合规降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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