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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-15 17:23:31
一、政策核心变化 税收征收方式调整 自2025年10月1日起,灵活用工收入统一按“连续劳务报酬所得”计税,适用 3%-45%七级累进税率,并采用 累计预扣预缴制度(类似工资个税计算)。
总结:新政策下灵活用工服务费收取比例受行业、服务类型、交易规模等多因素影响,基础费率通常为5%-20%,企业需关注合规要求,选择规范平台,并提前规划税务安排以应对税负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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